標題:淺議審計行為行政救濟主體

   摘 要:本文根據(jù)審計法的規(guī)定,結(jié)合審計工作實際,就審計行為行政救濟申請主體和受理主體略作探討,分析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對策,提出改進建議。
  關鍵詞:審計 行政救濟 主體
  一、審計行政救濟申請主體
  從審計法第四十八條的規(guī)定判斷,審計行政救濟的申請主 ……(快文網(wǎng)http://m.hoachina.com省略232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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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單位顯然排除了非被審計單位的其他利害關系人,不符合行政救濟工作實際。最典型的是投資審計,被審計單位是建設單位(業(yè)主單位),但審計的結(jié)果無論審增還是審減又直接關系施工單位的利益,作為與建設單位是平等的合同關系的施工單位,當然有權(quán)以“與審計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為由提出行政救濟。此外,因其不是被審計單位,其救濟途徑選擇恰恰不受財政收支或財務收支的約束,而且根據(jù)修訂后的審計法立法精神,取消了復議前置,其亦可根據(jù)需要采取復議或直接訴訟的救濟方式。所以,即便是財政收支審計所涉及的利害關系人其救濟途徑也不局限于政府裁決。
  不過,筆者認為,應正確界定利害關系人的范圍,將其限于直接利害關系人。還以投資審計為例,如施工單位對工程進行了分包,審計結(jié)果也許還會影響到承包方利益,再如因?qū)徲嫏C關審減金額較大,施工單位拖欠了民工工資,上述承包方、民工顯然已屬間接利害關系人,其權(quán)益救濟的基礎只能是相應的承包合同或勞動合同,而不能申請審計行政救濟。
  二、審計行政救濟受理主體
  審計法對不屬于行政序列的人大、政協(xié)、司法機關、黨團 ……(未完,全文共1003字,當前只顯示604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淺議審計行為行政救濟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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