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司法公正之淺論 |
一、司法公正的含義 公正是司法的第一屬性。沒有公正,司法便失去存在的價值,F(xiàn)代意義的公正有兩層含義:一是公平,二是正義。公平,要求法院在司法活動中不偏不倚,保持中立,保證訴訟各方平等地行使權(quán)利。正義,要求司法活動追求科學和真理,摒除邪惡與反動,實現(xiàn)文明。公正是人類活動的目標之一,是文明的要求與象征。法院之所以在社會上成為最受尊重的機關(guān),就是因為它代表著公正。法院作為社會終極裁判者,也是社會公平和正義的最終維護者,是處理案件、解決糾紛的最后一道“防線”。公眾需要公正、期待公正,是法院審判工作的催動力之一,否則公民或法人的糾紛完全可以自行了結(jié),無需耗費人財?shù)椒ㄔ涸V訟。公正還是一種信念,是當事者內(nèi)心對公平、正義的感受和判斷,要不為什么我們要公開審判,就是要讓公眾消除對審判“暗箱操作”可能導致不公正的疑慮,盡管最后的裁判不一定達到了實 ……(快文網(wǎng)http://m.hoachina.com省略628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三、提高法官的威望與人格魅力是實現(xiàn)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徑,也是法官的定位所在。 一位學者曾經(jīng)說過“中國法官的個性猶如中國法院判決書的書寫模式一樣----千篇一律,幾乎沒有什么特點可言!币蚨袊ü俚耐c人格魅力的作用并未得到充分的重視與體現(xiàn)。值得注意的是,現(xiàn)在法院評“辦案能手”往往是看辦案的數(shù)量,嚴重忽視上訴率問題。筆者認為,上訴率低的法官才是辦案能手。因此建議將上訴率和案件質(zhì)量作為衡量法官能力的重要判斷依據(jù)。一般而言,上訴率低,說明當事人對法官的判詞認可,服從法官的理據(jù),因而不行使上訴權(quán)。依照筆者的經(jīng)驗,當事人之所以提起上訴,主要原因是一審法官的判詞沒有正確表達,或說理不透,或自相矛盾等等。而這一問題直接影響著法官的威望與人格魅力。衡量法官的學識和判決質(zhì)量水平是提高法官的威望與人格魅力的重要所在。法官的人格魅力是法官內(nèi)在道德涵養(yǎng)的綜合體現(xiàn),而法官的人格魅力對于公正審判的實現(xiàn)或某些制度 ……(未完,全文共2713字,當前只顯示1633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司法公正之淺論) 上一篇:工商所規(guī)范化典型材料 下一篇:工商局食品安全快速檢測設(shè)備操作程序規(guī)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