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集體抵制與限制競爭的法律分析 |
——兼評“謝絕自帶水酒”的規(guī)定 魯籬(西南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摘要:對集體抵制與限制競爭的關系進行了法律分析,以謝絕自帶水酒的規(guī)定和同業(yè)抵制為引子,導出集體抵制的問題,然后詳細介紹了美國集體抵制法律制度的歷史沿革和發(fā)展現(xiàn)狀,在此基礎上,對謝絕自帶水酒的規(guī)定進行了法律評判。 關鍵字:集體抵制、合理原則、行業(yè)協(xié)會 伴隨著我國市場經(jīng)濟_改革的不斷深入,行業(yè)協(xié)會在市場經(jīng)濟中的作用日漸凸顯,而行業(yè) ……(快文網(wǎng)http://m.hoachina.com省略368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一、集體抵制:本身違法原則到合理原則適用的歷史變遷 集體抵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競爭者達成共識拒絕與第三方進行交易。按《布萊克法律大辭典》的解釋,集體抵制包括兩種類型(注:black law dictionary st.paulminn1999 181.):一是集中性的拒絕交易,即兩個或兩個以上更多的交易者拒絕與第三方進行交易;第二種集體抵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競爭者拒絕與某交易者進行交易,除非該交易者限制它本身與抵制者的競爭者進行的交易。 在美國,自“謝爾曼法”頒行以后,本身違法原則(per se rule)和合理原則(rule of reason)一直是對反壟斷案件進行法律評判和分析的主要原則,而在集體抵制案件中,最早適用的是本身違法原則,早在1904年的w.w montague & co v.lowry一案中,美國最高法院第一次認為競爭者的集體抵制是非法的;雖然最高法院并未明確使用本身違法原則的表達方式(注:hebbert hoven kamp“federal antitrust policy”st panlminn1999.219.)。本案主要涉及行業(yè)協(xié)會的成員相互間達成協(xié)議,不向非成員交易銷售他 ……(未完,全文共7945字,當前只顯示956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集體抵制與限制競爭的法律分析) 上一篇:安全是最大的幸福 下一篇:農(nóng)村中小學教師素質提升工程《新課程中學數(shù)學教學評價》復習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