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收獲

  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quán)利,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同樣受法律保護。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未成年人年齡雖小但同樣享 ……(快文網(wǎng)http://m.hoachina.com省略230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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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方面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識,使教育者自覺遵守法律規(guī)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應落實到每一位教師在日常教學的具體行動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觀需要,不以教師的主觀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處在生長發(fā)育的過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點。比如孩子好動,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樣長時間安靜地坐著不動。因此,教師應充分認識和理解未成年人發(fā)展的客觀規(guī)律,不能憑者自己的主觀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認識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的危害性。不尊重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會使學生未成熟的心靈受到殘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兒會形成懦弱或強烈逆反的性格,將來可能成為對自己和社會都不利的人;受體罰的孩子為了躲避受罰,可能會養(yǎng)成說謊的惡習。因此,教師對孩子人格尊嚴的侮辱,可以說是殘害兒童幼小心靈的無形殺手,必須堅決予以杜絕。
  四是教師在對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講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進未成年人的健康發(fā)展。教師既要嚴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對學生 ……(未完,全文共993字,當前只顯示598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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