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反擔保法律制度的有關探討 |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下簡稱《擔保法》)第4條規(guī)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這一規(guī)定使反擔保有了直接的法律依據(jù)。在設立擔保時,保證人以其一般財產向債權人擔保債務?si男釁湔,抵R艘云涮囟ú撇蛘ㄈ說盅夯蛑恃閡緣1U袢-si男釁湔。但债权人并矚g緣18憾緣雀兌邐,债务人也常峨E鮮齙1H瞬恢Ц洞邸R虼嗽誄信倒討械1H嗣媼僮爬媸芩鸕募罌贍芐,担保房z盞貌壞講鉤,与预普O媸Ш,蟿驌]秀S詮、公正,初r敵龐玫拿穹ㄔ頡7吹1V貧鵲慕⒃諞歡ǔ潭壬峽啥緣1H說惱庖晦限尉車賾興納。訜 ……(快文网http://m.hoachina.com省略458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三、反擔保方式 前面已經述及,反擔保人可以由債務人充當,也可以由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充當。如果認為反擔保人只能由債務人充當,不能由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充當,那么反擔保方式為保證擔保時,也就是由主債務人保證第三人(亦即原擔保人)追償權的實現(xiàn),這在法理上和實踐中均失去了反擔保的意義。《擔保法》規(guī)定,擔保的方式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同時規(guī)定,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guī)定。這是否說明反擔保方式也可以采取上述五種擔保方式,反擔保法律制度相對于原擔保是否有其特殊的地方,下面將逐一論述。 《擔保法》并未將反擔保的擔保人局限于債務人身上,相反,債務人為確保擔保人對自己追償權的實現(xiàn),完全可以委托第三人(即反擔保人,而非原擔保中的第三人)作為反擔保人。因此,可以肯定說,保證是反擔保的方式之一。保證 ……(未完,全文共4945字,當前只顯示1190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反擔保法律制度的有關探討) 上一篇:淺析基層法院紀檢、監(jiān)察工作現(xiàn)狀及改革思路 下一篇:對修改后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的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