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編制外用工管理、考核暫行辦法
路北區(qū)編制外用工管理、考核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外用工的管理工作,保障機關事業(yè)單位和編制外人員的合法權益,更好的解決困難人員的就業(yè)問題,根據(jù)《勞動法》、《公務員法》、《機構編制管理條例》、《監(jiān)察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結合我區(qū)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只適用于路北區(qū)所屬機關事業(yè)單位聘用的勞動保障協(xié)助員、社區(qū)工作者、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協(xié)管員、公安巡控人員、法檢輔警、書記員等財政撥款的編外人員(以下簡稱為編制外用工人員)。

第三條 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外勞動合同用工實行總量控制和崗位管理。各單位應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不得擅自招收編制外勞動合同用工人員。編制外用工人員的錄用、補充、交流、各種福利待遇的調整以及辭職、辭退等工作,各單位一律按照管理權限分別報組織部或人勞局,匯總后由編委辦備案。

第四條 編制外用工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聘用期限3年。編制外用工人員合同期滿后,聘用關系自行終止。確因工作需要繼續(xù)聘用的,重新按規(guī)定的程序申請審批,經(jīng)批準后方可續(xù)簽勞動合同。聘用期內實行半年及年終兩次考核制度,考核工作參照事業(yè)單位正式人員考核辦法進行,考核結果作為續(xù)簽合同的重要依據(jù)之一?己藢嵭小耙淮畏駴Q”,一次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解除勞動(聘用)合同。

第二章 編制外用 ……(快文網(wǎng)http://m.hoachina.com省略977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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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條 編制外用工人員為了休病假而開假證明和小病大養(yǎng),對其要進行批評教育,經(jīng)教育不改的,各單位要上報組織部或人勞局,組織部和人勞局將根據(jù)所查情況給予嚴肅處理。

    第十六條 編制外用工人員因私事需要請事假時,必須事先填寫請假條交單位領導,經(jīng)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休假,無正當理由逾假者,按曠工處理。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一個月不足六個月者,超過的天數(shù)發(fā)給本人標準工資的60%;超過六個月者,超過天數(shù)停發(fā)全部工資,并將情況上報組織部或人勞局。

    第十七條 無論以任何手段涂改或索取證明騙取假期者,經(jīng)調查屬實后,其休假期間均按曠工處理,已發(fā)工資扣回,并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嚴肅處理。

    第十八條 本人結婚,經(jīng)單位領導批準,假期3天,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的增加獎勵婚假15天。

    第十九條 編制外用工人員的正常產(chǎn)假為3個月,晚婚的再給予45天假的獎勵。

    第二十條 編制外用工人員每年根據(jù)工作情況可享受3天帶薪年休假,休假時間一般要在本年度內安排,一次性使用,跨年度作廢。在本年度內,累計病假超過60天或累計有薪事假超過本人享受年休假時間的,不享受本年度的年休假待遇。

    第二十一條 工作時間不得酗酒,不得因酒誤事,接人待事要誠懇熱情,工作中要講究方式方法,熱心幫助群眾,主動為群眾排憂解難,不得激化矛盾,造成不必要的上訪隱患,如有違規(guī)將嚴肅處理。

    第四章 編制外用工人員的考核

    第二十二條 編制外用工人員的考核要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己私Y果及時報組織部或人勞局,作為續(xù)簽合同的重要依據(jù)之一。

    第二十三條 對編制外用工人員的考核,要以其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jù)?己说膬热莅ǖ隆⒛、勤、績、廉五個方面,所占權重分別為20%、20%、15%、35%、10%。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質及個人品德、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等方面的表現(xiàn)。

    能:是指履行職責的業(yè)務素質和能力。

    勤:是指責任心、工作態(tài)度、工作作風等方面的表現(xiàn)。

    績:是指完成工作的數(shù)量、質量、效益和所產(chǎn)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xiàn)。

    為增強考核的科學性、準確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時一般應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把德、能、勤、績、廉分解量化為若干具體要素進行考核。

    第二十四條 考核采取平時考核與半年考核及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組織部和人勞局將組成考核小組深入到各單位,對編制外用工人員考核情況進行考察。

    (一)平時考核

    重點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平時考核主要采取周記實或月記錄的方法進行,由被考核人將自己完成工作目標、領導臨時交辦任務等情況及其它有關內容(如未完成任務的原因及出勤、缺勤情況等)進行記載,并如實填入《平時考核記錄手冊》(式樣另發(fā))。

    (二)半年考核

    半年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每年7月初進行。

    各單位在進行半年考核時,可設立考核領導小組?己祟I導小組由本單位領導人員、具體業(yè)務科室主要負責人及編制外用工人員代表組成。編制外用工人員代表由民主推薦產(chǎn)生,人數(shù)不少于考核領導小組總人數(shù)的五分之一。

    (三)年終考核

    年終考核,一般在當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根據(jù)半年考核模式進行。主要是對全年工作的一個綜合評價,肯定成績、找出不足。

    第二十五條 半年及年終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動員部署。召開本單位全體編制外工作人員大會進行動員,明確考核的意義、指導思想、方法步驟及要求,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提出具體的安排意見。

    (二)被考核人個人述職、總結。每個工作人員根據(jù)本崗位的職責任務要求撰寫述職報告或工作總結。述職、總結要實事求是,肯定成績,找足問題,明確努力方向。

    (三)民主評議和民主測評。在平時考核、個人述職或總結的基礎上,對被考核人進行測評打分。測評范圍主要是在本系統(tǒng)編制外用工人員之間進行,形式由各單位自行確定。

    (四)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己斯ぷ黝I導小組審核對被考核人的測評情況,在綜合平衡的基礎上,提出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意見交單位領導審定。

    (五)單位領導審定。單位領導根據(jù)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的意見,結合平時考核情況,確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

    (六)公示優(yōu)秀等次人員。對擬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的人員要在本單位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一般為3-5天。如對擬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的人員有異議,可在公示期限內向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未完,全文共4574字,當前只顯示2541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編制外用工管理、考核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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