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人大任免國家機關工作辦法 |
文章標題:人大任免國家機關工作辦法 xx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 。ㄓ懻摳澹 (2008年 月 日xx縣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 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院組織法》、《陜西省人民代 ……(快文網(wǎng)http://m.hoachina.com省略310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第六條 常委會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職務,如果擔任上述職務,必須辭去常委會組成人員的職務。 第二節(jié) 人民政府 第七條 在縣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jù)縣長提名,由常務委員會決定副縣長的個別任免,在縣長因故不能擔任職務或者缺位時,由常委會根據(jù)主任會議提議從副縣長中決定代理縣長。 第八條 縣人民政府局長、主任,由縣長提請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并由縣人民政府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第九條 在縣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縣人民政府縣長、副縣長可以向常務委員會提出的辭職,由常務委員會作出決定后,報縣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第十條 在縣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jù)縣長或主任會議提議,決定撤銷個別副縣長和由縣人大常委會任命的縣人民政府其他組成人員的職務。 第三節(jié) 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 在縣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縣人民法院院長因故不能擔任職務或缺位時,由常委會根據(jù)主任會議提名,從副院長中決定代理院長。 第十二條 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由縣人民法院院長提請常委會任免。 第十三條 在縣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縣人民法院院長,可以向常務委員會提出辭職,由常務委員會作出決定后,報縣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第十四條 在縣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縣人大常委會認為人民法院院長需要 ……(未完,全文共3349字,當前只顯示806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人大任免國家機關工作辦法) 上一篇:動力廠2007年工作總結(jié)2008年工作思路 下一篇:在愛與責任師德演講比賽上的講話 相關欄目:人大 人大講話 換屆 機關 幼兒園 工委 工作體會 工作總結(jié) 工作匯報 五一和五四節(jié)日專題 計劃規(guī)劃 規(guī)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