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工作效率制度 |
為理順工作程序,提高各部門的工作效率,防止部門間相互推諉責任,導致工作任務完成不及時,特制定本制度。 1、在正常工作情況下,公司員工及管理、輔助人員在本部門(系統(tǒng))內報告工作或安排工作時,要遵循逐級的原則,即“逐級報告”、“逐級指揮(安排)”。嚴禁越級報告或安排。 2、任何人需反饋、舉報問題時,可以向自己認為比較信任可靠的 ……(快文網http://m.hoachina.com省略292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4、部門內部發(fā)生的問題,由部門負責人必須在4小時內做出處理,如不能處理或處理后無效果,必須在問題發(fā)生后4小時內向自己的上級匯報,由上級做出處理決定。 5、部門與部門之間的協(xié)作、溝通、配合按下列三種方式進行: 。1) 按正規(guī)程序。部門之間問題有正規(guī)程序的必須按程序進行,如程序受阻,發(fā)生問題的業(yè)務主管人員必須在4小時內將信息反饋給直接上級,直至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報部經理,由部經理在4小時內對違犯程序者按規(guī)定進行處理,無具體規(guī)定對其按失職、瀆職處理。 。2)“口頭協(xié)商”解決。部門之間問題無正規(guī)程序的,雙方部門負責人認為“口頭 協(xié)商”能解決的,可采取口頭協(xié)商方式,但必須在24小時內使問題得到解決,否則由雙方負責人承擔一切后果。 。3)書面協(xié)商解決。部門之間問題既無正規(guī)程序,又不能口頭協(xié)商解決的,由雙方部門負責人互相協(xié)商,達成一致后,形成書面材料,共同簽字后嚴格按約定內容執(zhí)行。如一方違約,須承擔為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如違約方毀約不承擔責任,受損部門須在4小時內持書面約定找雙方的共同上級,由上級在4小時內做出裁定。 6、任何人干任何工作,上下級之間、相關聯的同事、部門之間,必須互相溝通,遇到異常問題,隨時通報,互相掌握情況,共同積極設法解決。 7、任何正常工作,找相關職責人員能解決的,找相關職責人員解決。找相 ……(未完,全文共1262字,當前只顯示760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工作效率制度) 上一篇:學習《為人民服務》的心得體會 下一篇:公路管理所農村公路管養(yǎng)經驗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