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在構建和諧社會中重視和完善法院調解

  
  論文提要:
  在依法_、以德_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時代背景下,這篇論文從中國古代哲學思想--史伯的"和"的思想開篇,并以展望法院調解的發(fā)展趨勢收筆。
  論文試圖較為全面地探討、分析和評說法院調解的哲理、德理和法理。
  論文指出了當前法院調解工作中仍然或多或少地存在著的"重判輕調"的認識和現(xiàn)象,情理型調解適用較多而法理型調解強調較少,協(xié)助調解和代理調解等調 ……(快文網(wǎng)http://m.hoachina.com省略329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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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了依法_、司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和黨的領導這五個方面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體現(xiàn)了新時期對法院調解制度的一些理性觀察和實踐思考。
  正文共12544字。
  以下正文: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都是加強黨的執(zhí)政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提出的重大任務。2006年7月11日至1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在山東考察工作時強調,各級人民法院特別是基層人民法院及其人民法庭,應當充分發(fā)揮司法調解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積極作用,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工作宗旨,多用調解方式解決矛盾糾紛,用"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原則(在全國人大第十屆第三次、第四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報告已經(jīng)把這些原則作為了當前人民法院開展法院調解工作的"十六字方針"①)來指導民商事審判工作,努力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新貢獻。肖揚院長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必須確立新時期司法調解工作的三個目標:以案結事了為目標,以勝敗皆服為目標,以定紛止爭為目標。要與時俱進,不斷創(chuàng)新,努力開辟各種調解途徑,積極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建立和完善。②
  司法調解,對人民法院而言,過去一般稱為法院調解或者訴訟調解,它既是我國民商事審判工作中獨具特色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也是我國民族傳統(tǒng)文化中源遠流長的一項重要法律文化。在和諧社會的構建中,在"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指導方針的指導下,如何以實事求是、解放思想和與時俱進的馬克思主義的理論思想和方法,來正確認識法院調解的理 ……(未完,全文共14218字,當前只顯示856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構建和諧社會中重視和完善法院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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