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病例討論制度

  病例討論制度
  【制度】
  1.臨床病例(臨床病理)討論制度:
  (1)醫(yī)院應建立對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舉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臨床病例(臨床病理)
  討論會制度。
  (2)臨床病例(臨床病理)討論會,可以一科召開,也可以多科及與病理科聯(lián)合召開, ……(快文網(wǎng)http://m.hoachina.com省略233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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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
  效果不佳、病情嚴重
  及院內感染者均需討論,討論會由科主任或主治醫(yī)師主持,本科或邀請他科有關人員參加,
  認真進行討論,盡早明確診斷,修訂治療方案。
  3.術前病例討論制度:對重大、疑難及新開展的手術,科內必須進行術前
  討論。由科主任
  或主治醫(yī)師主持,手術醫(yī)師、麻醉醫(yī)師、護士長、護士及有關人員參加。訂出手術方案、術
  后觀察事項、護理要求等。討論情況要記入病歷。
  4.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凡死亡病例,一般應在死后一周內召開,特殊病例應及時討論。尸檢病例,待病理報告發(fā)出
  后討論,但不遲于兩周。討論由科主任主持,醫(yī)護和有關人員參加,必要時請醫(yī)務科派人參
  加。討論情況記入病歷。
  【監(jiān)督檢查】
  1.科室必須建立專門的病例討論記錄冊,對每次討論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討論內容
  、發(fā)言情況、主持人總結均有詳盡的記錄。
  2.醫(yī)務科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全院性執(zhí)行病例討論制度情況檢查,采取檢查病例討論記錄
  冊、參加討論會、抽查病歷等多種形式進行, ……(未完,全文共1005字,當前只顯示605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病例討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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