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關于加強學校各類社會活動管理的規(guī)定(教育) |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推進素質(zhì)教育,加強對學校各類社會活動的管理,依據(jù)有關政策、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學校應當充分利用社區(qū)組織,形成教育合力,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素質(zhì)的全面發(fā)展。 第三條 各類社會活動應當重視思想性、實效性,在活動中開闊學生視野,引導學生了解國情,認識社會,豐富知識,培養(yǎng)能力,促進其人生觀、世界觀和良好品德的形成。 第四條 學校可聘請社會 ……(快文網(wǎng)http://m.hoachina.com省略347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第九條 各類社會活動應當緊密圍繞學校工作,學校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要求學生參加與學校教育工作無關、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各種社會活動。 第十條 各類社會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年齡特點,禁止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以及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各類活動。 第十一條 嚴禁一切封建迷信及其他有害于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及物品進入校園。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進行z-教活動。嚴禁宣揚暴力、兇殺、色情、_、迷信的圖書報刊、音像資料制品在學校傳播。 第十二條 學校不準擅自向社會出租場地、設施,確需為社會提供的,應當報所屬教育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影響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組織的大型校外活動應當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應當充分準備,精心組織,實行責任制,落實分工領導和帶隊教師,加強安全教育,采取防范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第十四條 學校應當嚴格按照市教育局印發(fā)的周歷安排日常工作,不得隨意停課,遇有特殊情況必須停課的,半天以內(nèi)的由學校研究確定;一天以內(nèi)的由學校研究報當?shù)亟逃只炭疲ㄌ帲┡鷾剩粌商煲詢?nèi)的報當?shù)亟逃址止芫珠L批準;超過兩天的報市教育局批準。 第十五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充分發(fā)揮中小學素質(zhì)教育實踐基地的作用,制定活動方案。學校應當把社會實踐活動列入教育教學計劃,定期組織學生參加。 第十六條 寒暑假期間,學校應當與社區(qū)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采取多種形式組織學生參加社區(qū)活動。 第十七條 縣(市)區(qū)教育局應當由一名分管局長 ……(未完,全文共1496字,當前只顯示900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關于加強學校各類社會活動管理的規(guī)定(教育)) 上一篇:市教育局2006年德育工作實施意見 下一篇:市教育局黨委成員廉潔自律若干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