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警徽,不悔的選擇!---公安民警先進事跡報告

  大家好!我叫xx,北山派出所民警。這幾年來,在組織與同志們的關(guān)心支持下,我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許多同志、與許多優(yōu)秀黨員相比還存在著很大差距。因此今天談不上做先進事跡報告,主要趁這個機會和同志們一吐肺腑之言,談些切身體會。
  對待工作,熱愛+奉獻
  如果說當初從警是因為年少時期對懲兇除惡這一英雄主義的懵懂認識與渴望, ……(快文網(wǎng)http://m.hoachina.com省略279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更多相關(guān)文章:警徽,不悔的選擇!---公安
  民警先進事跡報告:警徽,不悔的選擇!
,我在執(zhí)勤時,群眾送來了一名與家人走散的幼兒,由于語言表達能力較差,小孩說不出家庭住址及父母聯(lián)系方法,只知道父母在農(nóng)貿(mào)市場工作。當時,我一面找來玩具、零食安頓孩子,一面對西湖區(qū)的農(nóng)貿(mào)市場逐個進行了尋找,最后終于將孩子送到了他父母手中,第二天,激動萬分的父母專門趕制了錦旗送到了派出所。
  2004年7月,在我將一輛失竊的自行車主動上門送還到事主的單位后,事主連聲講“我以為自行車偷了,再也不可能回來了,沒想到你們居然找到了,還親自送到我單位,真想不到,你們警察真厲害!”,當時,在一旁的學(xué)生們都用崇敬的眼光看著自己,紛紛表示長大要當人民警察,此時的我感到由衷的自豪與驕傲。記得有首歌中唱道“警察的承諾是苦、警察的承諾是樂,”是的,警察的工作的確苦,但群眾的滿意就是對我們最大的肯定。
  公安工作的性質(zhì)決定了我們要比一般的人付出更多。我常年吃住在所,所里有事隨叫隨到,節(jié)假日也難得回家,既便是傳統(tǒng)的春節(jié)也頂多在家里呆兩三天,常年的住所習慣讓我一離所就不自覺地有種牽掛。我曾給自已算過,一天固定工作時間是12小時,每月還要額外加班110個小時,這樣一天實際工作16個小時。工作幾乎是我生活的全部,我最希望的就是什么時候能痛痛快快地睡上兩天。因為忙于工作,無暇照顧父母,我總在想以后一定要好好孝敬父母,只是這筆債越欠 ……(未完,全文共3016字,當前只顯示726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警徽,不悔的選擇!---公安民警先進事跡報告

上一篇:市檢察院檢察宣傳工作總結(jié)
下一篇:在**社區(qū)創(chuàng)建無毒社區(qū)啟動儀式上的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