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關于我國當前法律援助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與解決辦法

  我國從1994年開始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十年來,法律援助事業(yè)迅速發(fā)展,為實現社會平等,促進司法公正,推動社會文明進步發(fā)揮了積極作用。2001年3月,九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十五”計劃綱要,明確提出要建立法律援助體系。我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于2002年1月20日以地方立法形式通過《福建省法律援助條例》,并于2002 ……(快文網http://m.hoachina.com省略281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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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律援助案件僅局限于刑事指定辯護案件以及經濟特別困難的當事人尋求法律幫助的案件,其他許多依法可以獲得法律援助的事項,我們還不能予以滿足。
  二是對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在認識上比較模糊。一些人認為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可有可無,要么抱著能搞則搞,不能搞就拉倒,要么實行“會上重要,會后次要,碰到實際困難不要”的作風,導致人員不到位,職能沒發(fā)揮的局面;還有一些人認為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是律師的事,在職能上界定錯誤;也有一些人認為法律援助中心就是承擔法律援助任務的機構,今后所有的法律援助案子都應該由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承擔該項任務,以此抹殺法律援助機構的行政管理的職能。
  三是法律援助經費沒有保障。由于基層財政困難,領導一怕增加人員編制,二怕增加負擔,很難在經濟上予以支持,多數地方只給予少量的開辦費,法律援助工作所需的業(yè)務經費沒有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個別人甚至地方連開辦費都做不到,存在“法律援助中心”機構批準后長期不掛牌開展工作的狀況,有名無實。
  四是法律援助案件的質量不高。由于經費的制約,法律援助機構考慮不增加辦案費用負擔,在承辦法律援助案件工作中走過場,工作不認真細致,直接影響案件質量的提高;而有的援助機構由于缺乏必要的工作資料,東拼西奏,工作效益可想而知。
  此外,宣傳力度不夠,隊伍建設未加強,工作制度不 ……(未完,全文共3029字,當前只顯示729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關于我國當前法律援助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與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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