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案例分析:交通案件分析 |
南昌市民甲買了一輛大貨車跑運輸,為了省錢,甲一直未投任何保險。2008年5月19日11時5分,市民乙駕駛一輛兩輪摩托車,在南昌市金沙二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昌南大道路口 ……(快文網(wǎng)http://m.hoachina.com省略146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案件分析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國家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chǎn)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屬于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guī)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guī)定投保后,并處依照規(guī)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的保險 ……(未完,全文共631字,當前只顯示380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案例分析:交通案件分析) 上一篇:共青團工作在醫(yī)院文化建設中的作用 下一篇:公路管理局2009年工作總結 相關欄目:剖析整改 綜合論文 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