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淺談基層紀委辦案工作中容易忽視的問題 |
隨著依法_基本方略的貫徹落實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斷深化,對紀檢監(jiān)察機關依紀依法辦案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基層紀委因干部隊伍調整新同志增多,盡管他們工作很努力,但由于業(yè)務、辦案基本功和經驗等方面還有一定差距,在辦案過程中存在一些容易忽視的問題。筆者經多年審核基層辦案質量,概述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證據收集上容易忽視的問題 1、不注重圍繞違紀構成要件收集證據。表現在取證時抓不住要點、吃不透重點 ……(快文網http://m.hoachina.com省略341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5、不注重對證人的研究。表現偏重強調證人作證的義務,致使證人缺乏作證的信心和勇氣,甚至有時由于辦案方法欠妥,使證人產生壓力,影響和干擾證人的正常情緒。造成有時證據不穩(wěn)定或出現反復。 6、不注重結合中心工作開展調查。表現辦案人員守株待兔,有的辦案人員很少深入到掌握管人、財、物的部門和其他容易發(fā)生問題的部位展開調查,也不善于從具體問題入手查找案件線索,處于“自我循環(huán)”的工作狀態(tài),與上級和有關業(yè)務部門缺少彼此間的溝通和信息交流。 7、不注重辦案手段的利用。表現為辦案手段單一,陷入顧此失彼無可奈何的境地,沒能及時運用辦案手段達到固定證據,造成串供、反供。 二、證據使用上容易忽視的問題 1、注重證人證言,對相關物證、書證和專業(yè)性證據使用不夠。表現在對一些經濟案件和安全責任案件處理上,出現運用證據鏈認定事實的排他性不強。 2、注重單個證據實體,對證據的穩(wěn)定性、證明力分析不夠。表現在實際案例中出現證據與證據不相照應,問答雙方含糊其詞。 3、注重被調查人交待材料,對利用相互支持證據的輔證欠缺。表現對直接的、明顯的證據不加收集,錯誤地認為大家知道或明擺著的事實沒有必要取證。 三、違紀事實上容易忽視的問題 1、材料表述不準確、不完整,違紀事實與調查報告中提法不統(tǒng)一。不能準確確定被調人員的違紀事實,甚至出現可能性進行推定違紀性質。 2、事實認定不準,對證據規(guī)則理解不透徹、運用不靈活,證據分析出現失誤,從而使證據分析與事實判斷不準。 3、只認定被調查對象一人的違紀事實,對相關人員在其中所扮演 ……(未完,全文共1474字,當前只顯示887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淺談基層紀委辦案工作中容易忽視的問題) 上一篇:怎樣做一名合格的國土執(zhí)法監(jiān)察人員 下一篇:地質勘探大隊科學發(fā)展觀心得體會 相關欄目:綜合論文 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 七一黨建專題 紀委 辦公廳室 工委 工作體會 工作總結 工作匯報 五一和五四節(jié)日專題 調研報告 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