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關于完善人身檢查程序的思考 |
【關鍵詞】人身檢查程序;采樣 【中圖分類號】d919.4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7—9297(2006)01—0067—02 人身檢查,是指為了確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的身體特征、傷害情況或生理狀態(tài),偵查機關的 偵查人員依法對其身體進行檢驗、觀察的訴訟活動。 人身檢查對于了解犯罪手段、情節(jié)、危害情況,鑒別案 件 ……(快文網(wǎng)http://m.hoachina.com省略328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題可歸納如下: 1.為了偵查需要.偵查人員或工作人員可以對被 害人、犯罪嫌疑人進行人身檢查;在偵查人員認為有 必要的情況下,可以對犯罪嫌疑人強制檢查。這里有 兩個問題值得思考:首先,對犯罪嫌疑人強制檢查的 條件是偵查人員認為有必要,這是一個主觀條件,有 可能造成偵查人員濫用職權,從而侵犯公民的人身權 利;其次,我國法律只規(guī)定可以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強 制人身檢查,而不能對被害人進行。而在實踐中,由于 一些被害人經(jīng)勸說仍拒絕人身檢查,從而對偵查破案 產(chǎn)生重大不利影響。 2.偵查人員進行人身檢查時必須持有人民檢察院 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對于證明文件,有關法律 法規(guī)及司法解釋無相關釋義,對于證明文件形式、內 容如何,應由哪個部門辦理,應由偵查機關哪級領導 審批,目前都無規(guī)定。 3.檢查的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參加檢查的人和 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人身檢查筆錄是指偵查人員對 與犯罪有關的人身檢查后所作的記錄。它是刑事訴訟 中一種十分重要的證據(jù)。在實踐中,此條也未得到落 實,各地公安機關的作法不同,對檢查筆錄的內容和 格式,各地也不統(tǒng)一。 4.進行人身檢查時.未明確設立有關采樣的規(guī)定。 此處的采樣是指提取與人身有關的痕跡物證。一般來 說,在人身檢查時提取檢材(即采樣)是很常見的,但 直到目前我國法律 ……(未完,全文共3536字,當前只顯示851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關于完善人身檢查程序的思考) 上一篇:相互保險:我國醫(yī)療責任保險的發(fā)展取向 下一篇:糖尿病者截肢術后微波理療不當引發(fā)醫(yī)療糾紛1例分析 相關欄目:督查 調研報告 文教論文 綜合論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