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重要事項督辦工作考核辦法 |
重要事項督辦工作考核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增強執(zhí)行能力,確保公司重要決策的貫徹落實和總體工作目標的實現(xiàn),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督辦工作堅持以下原則: 。ㄒ唬﹪@中心、服務大局; (二)實事求是、注重實效; (三)公正透明、獎罰分明。 第三條 按照“統(tǒng)一管理、歸口負責”的原則,分公司綜合部為督辦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各職能管理部門可按專業(yè)線自行建立縱向督辦制度。 第四條 各縣分公司、各職能部室、中心要建立內部督辦責任制, ……(快文網(wǎng)http://m.hoachina.com省略407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第八條 督辦通知單應包括督辦事項的督辦依據(jù)、督辦要求、承辦部門、完成時限、責任人等內容,由綜合部報經(jīng)公司領導批準后發(fā)送承辦部門。 第九條 承辦部門在接到督辦通知單后,應當按照督辦通知要求的時限向綜合部反饋督辦事項進展情況及后續(xù)工作計劃。在督辦事項全面完成后,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情況報告提交綜合部備案。綜合部在1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情況報告公司領導。 第十條 承辦部門在共同辦理督辦事項的過程中,主辦部門應主動商請協(xié)辦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如遇主辦部門、協(xié)辦部門意見不一致時,主辦部門應與協(xié)辦部門積極協(xié)調,提出協(xié)商一致的處理意見。如經(jīng)協(xié)調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主辦部門應當將本部門的處理意見和協(xié)辦部門的處理意見一并反饋綜合部,并由綜合部將反饋意見報告公司領導決策。 第十一條 綜合部在督辦過程中,應當認真聽取承辦部門的意見,充分掌握督辦事項的進展情況和存在的困難,了解后續(xù)工作計劃,并負責進行必要的溝通協(xié)調工作。 第十二條 督辦事項如出現(xiàn)下列情況,承辦部門可停止或延期辦理,并向綜合部說明原因。 (一)公司領導明確同意停止或延期辦理; (二)因原有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繼續(xù)辦理或按時辦理; 。ㄈ┢渌梢酝V够蜓悠谵k理的情況。 第十三條 督辦事項辦理完畢后,督辦機構要組織審核,程序如下: (一)綜合部初審。在3個工作日內對承辦部門反饋的辦理結果報送公司領導審核、退辦或核銷存檔; 。ǘ┕绢I導審核。公司領導在5個工作日內簽署審核意見。對完成合格的事項作出批示,綜合部按照批示意見處理;對完成不合格的事項,退回承辦部門重新辦理。 。ㄈ⿲ν宿k的事項,一般應寫明退辦的原因和退辦事項的完成期限。 第十四條 重要事項督辦作為扣分指標納入各縣分公司及市公司各部門的績效考核。分公司 ……(未完,全文共1758字,當前只顯示1058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重要事項督辦工作考核辦法) 上一篇:礦辦調研文印組前半年工作總結 下一篇:水利局開展水利工程建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方案 相關欄目:綜合論文 督查 工委 工作體會 工作總結 工作匯報 五一和五四節(jié)日專題 計劃規(guī)劃 規(guī)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