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法律視野下的奧運會及安保工作 |
法律視野下的奧運會及安保工作 法治奧運是現(xiàn)代奧運會運行的模式。作為世界性的體育盛會,奧運會的舉辦是一項極其復雜的工程,在很多領域都將牽涉到法律問題。因此,如何從法律上做好準備,為成功舉辦奧運會保駕護航,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立法突出奧運主題 許多國家為了奧運會的順利舉行,都進行了相關的立法行為。奧運立法的內容雖然包括方方面面,但總的來看,主要還是為了保障奧運會的順利籌備和舉行以及參加奧運會的各方人員的權益。有關奧運的立法,不僅要與本國的法律相融合,還要與國際的相關法律接軌。從我國現(xiàn)在的奧運 ……(快文網(wǎng)http://m.hoachina.com省略446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二、法律是奧運會安全保衛(wèi)強有力的武器 北京2008年奧運會受全世界關注,全國人民關心,是全黨全國的一件大事。安全保衛(wèi)工作是辦好奧運會的第一要素和前提基礎條件,對成功舉辦奧運會具有特別重大的意義。當前,國際形勢復雜多變,國內改革發(fā)展任務繁重,奧運安全保衛(wèi)工作面臨的形勢復雜嚴峻。 法律是構建秩序、維護秩序的強制性、穩(wěn)定性行為規(guī)范,如何整合、完善我們現(xiàn)行法律制度以保障奧運安全,實現(xiàn)“人文奧運”、“綠色奧運”、“科技奧運”三大理念,成為當前刻不容緩的緊迫任務。 奧運會安保工作的概念:安全分為兩個方面,一個是安全保衛(wèi),就是防范犯罪、_襲擊等工作,另一個是公共安全。在公共安全方面,北京奧組委、北京市政府專門成立了有關應急指揮系統(tǒng)。奧運會的安保工作首先是要保證所有的參賽國、運動員、裁判員、官員的安全,也要保證所有觀眾的安全,這是我們神圣的職責。不管是哪個組織或者個人,只要對北京奧運會造成一些威脅,都是我們要打擊、控制的對象。 首先,從奧運舉辦城市曾經(jīng)經(jīng)歷的安全威脅以及2008“北京奧運”可能遇到的安全問題層面,思考奧運安保與法律兩者的辯證關系。1972年在德國慕尼黑舉行的第20屆奧運會上,曾出現(xiàn)5名巴勒斯坦_分子闖入奧運村殘殺9名以色列運動員的流血事件,以色列和一些阿拉伯國家代表團因擔心安全問題,離開了慕尼黑。1996年在美國亞特蘭大舉行的第26屆奧運會上也曾出現(xiàn)了流血事件。第28屆奧運會舉辦城市雅典參加了所有涉及全球安全的國際機構和程序,“斥資6億美元打造安全屏障”并“開展了史無前例的國際安全合作”,以避 ……(未完,全文共4814字,當前只顯示1159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法律視野下的奧運會及安保工作) 上一篇:市國資委工作情況匯報 下一篇:在全市打黑除惡專項斗爭會議上的講話 相關欄目:法律 普法 政法武裝 政治法律 奧運 安全 保險 工委 工作體會 工作總結 工作匯報 五一和五四節(jié)日專題 |